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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鄉證自動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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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香港與內地全面通關,香港市民回鄉需求激增,可是,疫情三年期間,累積的過期回鄉證件數目超過100萬,令大量往內地探親、經商、研學、旅遊的市民未能成行。

於2023年4月28日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宣佈,對證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鄉證,有效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。持證人持用上述回鄉證原件,可以持證正常辦理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來往內地;入境內地後,允許前往就近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換發回鄉證,及時緩解甚殷的續證要求。